第 二 十 四 屆 社 工 機 構 籃 球 賽
【許晉奎盾】【許晉奎碟】
(二零一二
/ 二零一三)
賽事章則
目的:
藉著籃球比賽以加強各社工機構的同工互相認識及交流,於切磋球技之餘亦同時提供一項有益身心的體育活動。
賽期及時間:
由二零一二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五月,逢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或星期一晚上七時至十時舉行。
比賽地點:
香港遊樂場協會屬下室內場和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室內運動場。
參賽資格:
歡迎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各機構會員、社會福利署及賽會特別邀請之機構派隊參加。男子組以二十八隊為上限,女子組以十隊為上限。上屆曾參與之機構優先,若超過限額,新加入機構須以抽籤決定。參賽機構須派出代表出席至少一次籌備委員會會議。
參賽隊伍:
賽事分男、女子組進行,每間機構最多可派出男、女子各兩隊參賽,而每名球員只能參加其中一隊。機構可聯合組成聯隊參賽,但同一機構不能與其他機構重覆組成聯隊。
參賽球員:
參賽球員必須為參賽機構之全職僱員或董事會/執行委員會成員(Board
Members)。球員將分甲類(註冊社工)與乙類(機構非社工全職僱員及Board
Members)兩種,出場比賽之五位球員必須有兩位或以上是甲類球員。唯邀請隊則不受此限制。球員若於賽事期間轉職另一機構,如能於指定時間登記,亦可代表新機構比賽,但其個人累積得分角逐神射手獎須重新計算。
參賽組別:
男子組可接受女性員工參加,女子組則只限女性。每一位球員只能替一隊球隊作賽。
參賽球員人數:
每隊報名參賽球員名額不得多於二十位。
球員登記:
參賽球隊可於初賽中期及複賽前更改球員名單,日期由賽會公佈。
賽會保留一切更改賽例之權利。
社工機構籃球賽籌備委員會制訂
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
|